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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揭阳市砲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揭阳空港经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空港发改﹝2016﹞5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和上级部门拨款解决,招标人为揭阳市公-安局空港分局,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为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砲台镇新市村上埔经联社。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地上四层建筑物,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625.67㎡,总建筑面积约2030.26㎡。工程招标控制价6984111.60元;施工工期:365个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房建、装饰、水电安装、消防、工程、室外工程及三通一平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法律法规或行政处罚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没有在建工程任职。 3.3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建筑工程专业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各1名。 3.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须在2017年12月7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交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资金存款证明或等额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由招标人收取,复印件由招标人加盖公章。需提供银行固定查询电话,招标人向银行征询核实)。 3.6揭阳市以外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请于2017年12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止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七楼)报名。 4.2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三份,提供复印件(除要求提供原件外),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受理】:(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3)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身份证;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及其身份证;以上拟任项目人员缴纳近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揭阳市以外企业在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的诚信信息登记手续;(6)经招标人盖章确认的企业资金存款证明或等额资信证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本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投标人必须按要求采用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原有模式与电子交易模式(即须通过线上报名及获取保证金账户)同步进行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休息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00止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民营经济报》发布。若有修改、补充或各媒体发布有不同之处,以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公-安局空港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林先生 | 联系人:夏先生 | 电话:0663-8775500 | 电话:0663-8258166 |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空港经济区 |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环市北路城市家园A幢8-9号 |
2017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