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大道(东上泽村-冯家庄)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城大道(东上泽村-冯家庄)工程项目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石行审投资【2017】130号批准,以SJZ-SP1711064号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地方道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全额投资。现委托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城大道(东上泽村-冯家庄)工程起点位于东上泽村北与崇因路相接,向北穿越正定新区、正定高新区后,至空港工业园区,在冯家庄北侧与现状机场路连通,不含杨庄路至邦秀路段,新城大道(东上泽村-冯家庄)项目建设里程11.8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工程等。其中崇因路-机场路段长10.968公里,拟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远港路段长0.862公里,拟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安全等级一级,汽车载荷采用城-A级。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68亿元。
2.2招标范围
(1)本项目全线道路工程的勘察和设计工作;
(2)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及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以及后续服务等;
(3)负责全线总体勘察设计及设计文件汇总、上报和协调工作;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一个合同段。
2.3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自勘察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勘察,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报名。
3.5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6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开标时,由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2016年12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新版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可只提供清晰的彩色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见附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附件2要求的资料原件,及以上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逐页加盖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3号槐安东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开标室以1楼大厅显示屏显示的开标室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zfcg/)、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地方道路管理处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宁安路196号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1-87836676
传 真:0311-87836676
联系人:杜昱
招标代理: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大街7号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1-66792081
传 真:0311-66792081
联系人:赵晓朦
9.附件
附件1、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对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由此产生后果须负全责。
(盖单位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2年12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条长度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城市主干路或快速路同一路段的勘察设计业绩。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标 准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至少一条城市主干路或快速路工程项目的同一路段的勘察设计工作。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近5年(2012年12月1日起至今)中未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事故。
附件3、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6)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0)投标人没有因违反《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的有关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15 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能力 10 分
c.投标人的信誉 5 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d.对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5 分
e.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
措施
15 分
f.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0 分
g.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 分
h.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10 分
2.7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且报价唯一;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2.9 第二信封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10 分
2.11
修改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在监督机构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将通过第一信封资格审查和第一信封初步评审后的所有投标人开启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原封退回,开启后,宣读投标人报价,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经监督机构代表签字后备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分。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如通过第一信封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两家时,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开启第二信封。如开启,对第二信封投标报价评分,推荐总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如最终得分相同,则第一信封得分较高者排名优先。
2.12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2名
序号 评审因素及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评分标准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9分;
类似勘察设计经验 每增加1条里程在5公里以上(含5公里)的城市主干路或快速路同一路段的勘察设计业绩或设计业绩加3分,本项最高加6分。
b
拟从事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6分;
项目负责人 具备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
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城市主干路或快速路同一路段的勘察设计项目或设计项目,每增加1条加1.5分,最高加3分。
c. 投标人的信誉(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d 对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15分)
对的理解
(5分)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3.0-4.0分;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无漏项,得4.1-4.5分;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6-5.0分;
设计思路(10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中的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6.0-8.0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中的设计理念、思路吻合,在工可基础上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8.1-9.0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中的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在工可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9.1-10.0分。
e 对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15分) 项目设计的特点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11.1-13.0分;
项目设计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13.1-15.0分。
f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10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6.0-8.0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8.1-9.0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9.1-10.0分。
g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10分) 质量管理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6.0-8.0分;
质量管理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8.1-9.0分;
质量管理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9.1-10.0分。
h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10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安排一般,得6.0-8.0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安排较完善,得8.1-9.0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安排完善合理,得9.1-10.0分。
j 投标价
(10分)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对已开启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为评标基准价;若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为一名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是否推荐中选候选人。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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