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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铜锣湖农场场部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东省铜锣湖农场拟建的广东省铜锣湖农场场部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建设地点:广东省铜锣湖农场辖区内;
2.2招标范围:新建主干道3150米,路面宽7米,新建支路1942米,路面宽3.5米,人行道6300米,人行道绿化栽行道树3150米,共两边,间距6米,敷设DN500承插II级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4928米,DN150塑料排水管835米,埋设VVVV-3*35+1*16铜芯电力电缆2000米,4孔电缆电护管500米(DN160塑料管485米,DN160镀锌钢管15米)。工程造价9256466.77元(具体以工程预算审核书为准)。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3.2报名资料:
3.2.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2.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3法定代表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2.4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的资格证书和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省外企业需一级建造师)。
3.2.5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岗位证(提供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3.2.6企业开设银行基本帐户的许可证复印件。
3.2.7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在报名时间之前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带身份证原件)须亲临到招标单位签署承诺书,进行签名并盖公章确认,报名时提供本投标承诺书原件;
4、报名时间和地点:
投标申请人可从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六楼)处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 9 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7】第1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6、本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经审查后退回。
招 标 人: 广东省铜锣湖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18102856285 联 系 电 话: 0660-8834088
日 期: 2017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