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工程(后续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陆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工程(后续工程)经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陆河发改[2017]143号)批复,资金已落实到位,现决定实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1.1、名称;陆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工程(后续工程); 1.2、建设地点:陆河县人民南路; 1.3、工程规模:陆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工程(后续工程),包含安装后续工程、二次精装修、医院医疗废水处理、前广场和地下车库,总造价约3374万元; 1.4 、工程计划总工期为150日历天; 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且达到招标文件和国家规定的要求; 1.6、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 2、资金来源:省拨建设资金和地方自筹; 3.1、投标单位资质等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企业,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只有符合本公告要求及经检察机关查询近十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档案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近3年内没有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二次及以上四级重大安全事故; 4、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12月8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节假日除外); 5、报名地点: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投标报名条件: 6.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应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企业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 6.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近三年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6.3、投标申请人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前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社保缴费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市政专业工程师职称证及身份证,专职安全员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6.4、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由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近三年未因质量、安全事故及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 6.5、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年以来)企业承担过验收合格,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类似医院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提供证明人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6.6、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投标申请人报名前一天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带齐相关资料亲临建设单位作出投标承诺。 以上报名资料必须是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原件核对后退回)应装订成册,资料封面均应注明“陆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工程(后续工程)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代替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7、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招标文件(不设邮购),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8、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7]1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招标人:陆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13502308196 招标代理人: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0-3292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