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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县区隆文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梅县区隆文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施工 批复文号梅市发改审批[2017]69号文批复单位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财政局文件、梅州市水务局招标人梅州市梅县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
项目名称 梅县区隆文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施工
批复文号 梅市发改审批[2017]69号文
批复单位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财政局文件、梅州市水务局
招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梅县区隆文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梅县区隆文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财政局文件、梅州市水务局梅市发改审批[2017]69号文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地方和群众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隆文镇新建自来水厂一座和逛网改造,供水至1个居委和木寨、横坑、岩前等3个行政村;改造管网约7.3KM;新建8宗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至文普、苏溪、横庄、梅州、芦溪、檀江、联坑、岩前等8个行政村;新建水源引水陂10座,新铺水管约44.64KM;并配套相关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2.2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工程地点:梅县区隆文镇

2.5工程预算价:人民币785.188703万元

2.6建设工期: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少于10人,具体要求如下:

①项目负责人1人: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报名时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进行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且在报名时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的,将不给予其购买招标文件。如在本项目报名后至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在其他项目中标,不得继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应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拟用的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信息”-“业绩”中,项目负责人显示“在建”的不得进行投标。

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③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⑤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⑥施工员2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⑦质检员2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上述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在报名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同时,上述人员必须可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查询途径“人力资源档案”中能被查询到,且在报名时需提供对应的网页截图或者网页打印资料,招标代理将在报名期间进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查询途径“人力资源档案”进行查询,如有人员查询不到或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网页打印资料)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4)投标人2012年9月以来完成过水利工程(单项投资500万元以上),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合同工程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工程或单位工程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必须可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查询途径“工程业绩记录”中能被查询到,需提供对应的网页截图或者网页打印资料,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不能查询到业绩的,能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业绩平台查询到的予以认可。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合同工程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复印件;

(5)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须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

(6)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开具时间需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日期)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 查询范围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7)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信誉要求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7日至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详见二楼报名窗口屏幕)(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办理报名,逾期恕不办理。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月 日9:30起至2017年 月 日17:30(上班时间),到梅县区府前路泰鸿科技大楼C栋五楼(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5.3报名资料(报名时提供的资料见附件一)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必须由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亲自递交。提供的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除外)核验后退回。

5.4招标文件费1000元/套,参考资料(图纸,清单资料等)1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7年 月 日 至 时;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月 日 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核查并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梅县区新县城行政区水务局大楼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3-258930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城大厦12厦

梅州市梅县区府前路泰鸿科技综合大楼C栋五楼

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18823000812

2017年 月 日

发布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2-05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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