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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编号:XLG03[2017]038)兴隆县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以兴发改投资核字[2014]9号、兴发改招标核准[2014]21号核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永佳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建设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编号:XLG03[2017]038)兴隆县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以兴发改投资核字[2014]9号、兴发改招标核准[2014]21号核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永佳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隆县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兴隆县兴隆镇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道路总长约2062米及配套管线、光缆迁改
2.4监理周期:自施工准备至竣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合同估算价: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应真实有效。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1日17时00分内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文件费用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收取,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6日17时00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17时00分。
5.2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
5.3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解答。招标人如有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内容,也将公布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5.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5.5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网上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媒介、组织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隆县永佳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海峰
联系电话:0314-5053540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杰
联系电话:0314-7013516/18713478961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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