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重要自购物资SZH-11标
消声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SZGWZ-2017-12
1.招标条件
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已由原铁道部、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新塘至洪梅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12〕1218号)、《关于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东莞至深圳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整批复》(铁计函〔2010〕128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东莞至深圳段项目长安金沙至深圳机场段站前工程、全线站后工程及项目总概算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3〕879号)、由广东省建设厅以《关于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东莞至深圳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建设函〔2009〕2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出资50%、银行贷款50%,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为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重要自购物资SZH-11标安全门、屏蔽门采购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11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穗莞深城际新塘至洪梅段线路起点为新塘站(含),终点为洪梅站(不含),里程范围为DK7+592~DK26+000,正线总长18.102km,其中路基总长797m,桥梁17305m(特大桥 11座),4座高架车站:新塘、中堂、望牛墩、望洪。穗莞深城际洪梅至深圳机场段线路起点洪梅站(含),终点为深圳机场站。里程范围DK26+000~DK83+860,正线总长58.006km,设12座车站,新塘、洪梅、沙田、厚街、虎门、虎门商贸城、长安厦边、长安金沙、海上田园、和平站、深圳机场北站、深圳机场站。
2.2 本次招标物资所涉及工程的范围:地上站(安全门)包括:新塘站、洪梅站、沙田站、长安厦边站、长安金沙站、海上田园站、和平站;地下站(屏蔽门)包括:厚街站、虎门火车站、虎门商贸城站、深圳机场北站、深圳机场站。
2.3 招标内容:本次所招标物资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1有意向报名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先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上注册及支付招标文件款。具体流程为: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进入“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的对应栏目,相应准备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彩色扫描件、管理员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如有问题请拨打020-66341904咨询电子商务部何小姐);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方可支付招标文件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不接受现金。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可自行下载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8 日至2017年 12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 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相应个人身份证
(2)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办理、首次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敬请注意!)
(3)《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原件投标人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企业信息登记,详情查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中的“办事指引”中的“企业信息登记”。
(4)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单复印件。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 1 月 5 日 8 时30分至2018年 1 月 5 日 9 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1 月 5 日 9 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3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1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东莞市长安镇海纳国际酒店5层
联 系 人 :李斐
电 话 :1856909114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电 话:020-66341785、18078825520
传 真:020-66341733
联 系
人:王亚东、徐银珍
电 子 邮 件:zbzxgd@163.com
2017年 12 月 6 日
招标公告附表
|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
物资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
XSQ-01
消声器
|
消声器(阻抗复合型、整体片式、风道片式、管道式)
|
个
|
159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消声器制造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声器制造的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投标同类产品近三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内铁路(含城际轨道)或地铁工程项目消声器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供货业绩,且具有1年(含)以上成功运行经验,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和用户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在近三年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投标人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3)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4)投标人应附同类投标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18年1月至2018 年6月(以买方月度需求计划为准)
|
穗莞深城际沿线车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