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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路(解放道-和平桥)道路整修工程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和平路(解放道-和平桥)道路整修工程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招标核【2017】3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
1.招标条件
本和平路(解放道-和平桥)道路整修工程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招标核【2017】3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是对和平路(解放道—和平桥)路段道路进行整修,道路长2414.577米,道路红线宽度50米,中间14米宽机动车道,两侧各5米宽机非绿化分隔带,各6米宽非机动车道,各4米宽人行便道,各3米宽绿化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和平路(解放道—益民道)道路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进行整修,对现有雨水口进行改造;对和平路(益民道—和平桥)人行便道及便道外硬化铺装整体拆除及新建;更换路缘石;改造交通设施。
2.2建设地点为:廊坊市。
2.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5工期要求:总工期:344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实际监理服务期限以施工工期为准。
2.6合同估算价:2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2月8日上午8:30至2017年12月14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月2日10:30,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地 址:廊坊市新华路145号
联系人:周郁慧
电 话:0316-5260176
招标代理机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 系 人 :王岩 
联系电话:0316-2213666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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