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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惠高速新田互通至油房公路(新河大道) 东段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潮惠高速新田互通至油房公路(新河大道)东段新建工程己由陆河县发改以(陆河发改[2017]66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已落实到位,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名称:潮惠高速新田互通至油房公路(新河大道)东段新建工程 2.1.2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接坪山大道交叉口,路线起点桩号K3+650,路线呈西向东走向,沿潮莞高速,途经下围埔村、跨越螺河,终点止于G235国道,终点桩号K5+484.441,路线约全长1834米,按采用设计时速为60km/h的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24.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2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桥梁3座,其中大桥2座,中桥1座,桥涵与路基同宽。总投资59290263元。 2.1.3 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59290263元。 2.1.4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360天。 2.1.5本次招标只设1个标段。 2.1.6质量要求:交工验收合格或以上。 2.1.7安全生产目标:因工伤亡指标为零。 2.1.8 招标范围:本合同清单范围内的项目施工、完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良好,提供近5年(2012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里程不低于2km的一级公路的新、改(扩)建、大修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业绩以交(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报告。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安全考核合格(交安B类)证书,且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广东省外须为路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同时进行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3.5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更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相关内容的通知”汕检发预字 [2017]第1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 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本项目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被委托人须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亲临招标人于2017 年12月13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组织的现场踏勘活动(地址: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并签署投标人承诺书加盖公章。于 2017 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到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经办人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承诺书原件。上述资料一式三份,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所有复印件(A4纸)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应注明“潮惠高速新田互通至油房公路(新河大道)东段新建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邮箱。招标人按照本公告规定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报名资料进行核对,核对结果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1月4日上午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13828908188 招标代理: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138105664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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