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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营业厅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0724-1700x08N5212涉及包号:/01公告名称: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营业厅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分类:项目负责人:姚梦奇 020-公布日期:2017-12-11项目内容: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


招标编号0724-1700x08N5212     涉及包号:/01

公告名称: 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营业厅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分类: 项目负责人: 姚梦奇 020-

公布日期: 2017-12-11

项目内容:
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营业厅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为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营业厅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24-1700x08N521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设计费约150万元(不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1.2 设计服务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类别 分类 备注
1 厅店模块规划 模块规划原理 区域定义、区域分布原则、区域配比原则、分区布置原则、分区规范- 传播区、分区规范- 销售体验区、分区规范- 服务区、分区规范- 后台区、新建厅模块规划、动线规划原则、分区配比规范、动线规划
2 传播区规划 门头形象模块、业务受理区背板模块、橱窗展示模块
3 销售体验区规划 销售体验模块、体验模块
4 服务区规划 业务受理模块、应用服务模块、自助服务模块、洽谈休息模块
6 装修规范 整体装修效果 标准组合立面效果图、外立面效果图
7 天花装修规范 天花施工工艺说明及改造规范、材料选型、施工深化图纸
8 地面装修规范 地面施工工艺说明及改造规范、材料选型、施工深化图纸
9 墙面装修规范 墙面施工工艺说明及改造规范、材料选型、施工深化图纸
10 灯光应用规范 照度设置标准、灯具及光源选型(品牌、型号)
11 沟通系统系统设计及规范 品牌形象 品牌使用规范、材质标准
12 导视系统 品牌信息沟通系统、商品信息沟通系统、服务信息
沟通系统使用规范
13 商品语言 价签、产品广告设计及设置规范
14 促销环境 海报、促销装置设计设置规范
15 附录 G1 LOGO 应用规范 不正确使用的范例说明
16 门头标识应用规范 不正确使用的范例说明
17 背景墙标识应用规范 不正确使用的范例说明
18 侧翼灯箱标识应用规范 制作深化图纸、画面标准、点位选择及安装规范
19 营业时间牌标识应用规范 制作深化图纸、画面标准、点位选择及安装规范
20 家具索引表 含定制类、成品采买类家具索引编号
21 色标 含所有可能涉及到的Pantone色号、乳胶漆及油漆色号、即时贴品牌及型号等
1.3 设计周期:
本项目设计分成三个阶段进行。
①一阶段:自中标后依据设计委托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2个日历日内完成新疆电信五个本地网所有营业厅的设计并提交完整的设计文件(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
②第二阶段:自中标后依据设计委托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6个日历日内完成新疆电信十个本地网所有营业厅的设计并提交完整的设计文件(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
③第三阶段:自中标后依据设计委托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新疆电信十六个本地网所有营业厅的设计并提交完整的设计文件(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
注:设计周期要求按招标人具体项目的要求执行。招标人按每个单项工程的具体内容制定设计周期要求。
1.4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设计费<120 元/㎡(不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以牵头人企业注册资本为准)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只须提供牵头人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2装饰装修设计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2.2.3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2.3.1装饰装修设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3.2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只须提供牵头人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只须提供牵头人企业信誉证明文件)满足以下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②投标人须提供由营业执照注册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2.6 项目团队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①本项目须配备至少2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设计总负责人,②同时须提供总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职称证书、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6月-11月的社保记录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 第2.1-2.5项”资质条件要求,且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协议内容必须明确装饰装修设计企业为唯一牵头人。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须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方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5)以上条件须全部满足。如有一项不满足,将否决本项目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9 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0投标人不得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6) 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持以下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2)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本招标公告2.1、2.2、2.6项要求的全部文件,如是联合体参加投标,须同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3日10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新疆电信区公司2号楼3楼2300会议室。
5.2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和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
联系人:姚梦奇
电话:0991-4664267、13579288420或17799239585
传真:0991-2670188
电子邮箱:790178912@qq.com
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号:99190309861080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



附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名称: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主办单位甲方、联合体单位乙方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乙方为联合体成员方,双方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投标;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与招标方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由甲方 人,乙方 人共同组成的投标小组就相关工作进行实际操作;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 承担。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方签订合同书,牵头人和成员方就中标项目共同向招标方承担连带责任;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方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方的要求,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义务分摊。
(6)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招标方同意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签订后对双方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违反。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将该协议书送交招标方。
5.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招标方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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