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名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 、本次招标_不_接受联合体投标。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5、投标人还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sjyzx.gov.cn/zsweb/)服务指南栏目。6、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廉洁准入条件:(一)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11月——投标报名截止日,投标单位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拟委任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内(2014年11月——投标报名截止日)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法定代表人三年内更换的,需提供近三年内每一任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投标人、主要人员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可以投标人所在地(或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与履约信誉材料一并装订。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对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在评标时评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从而否决其投标。(三)开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对投标人及主要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后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其查询结果将在项目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作为证明材料与评标报告一同报送备案。如招标人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查询结果不一致,应以中山市检察机关出具的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