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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信宜市环东大道(东镇旺同至丁堡)工程施工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信宜市环东大道(东镇旺同至丁堡)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信发改审[2017]47号批复单位信宜市环东大道(东镇旺同至丁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招标人信宜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茂名市项目
项目名称 信宜市环东大道(东镇旺同至丁堡)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信发改审[2017]47号
批复单位 信宜市环东大道(东镇旺同至丁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招标人 信宜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茂名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信宜市环东大道(东镇旺同至丁堡)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交易编号:12017057

1.招标条件

信宜市环东大道(东镇旺同至丁堡)工程已由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信发改审[2017]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信宜市环东大道(东镇旺同至丁堡)工程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信宜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信宜市环东大道(东镇旺同至丁堡)工程是茂名信宜市区与云浮罗定至茂名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下称云茂高速)的丁堡互通立交出口相接的主要公路,由连接线(玉都快线共线段)和主线两段组成,连接线起点拟定在省道S370 线旺同村牌坊附近,通过平面交叉与省道370 线衔接,与玉都快速干线共线,起点桩号LK6+600.294,路线呈由北往南走向,终点拟定在规划红旗东路平交处,连接线段终点桩号为LK7+503.088。主线起点拟定在连接线(玉都快速干线共线段)与规划红旗东路平交处,起点桩号为K0+022.697,路线呈由北往南走向,于K0+274.2 附近下穿洛湛铁路,于K1+052 附近下穿包茂高速,终点拟定在云茂高速丁堡互通立交出口连接线,通过环形平面交叉与云茂高速丁堡互通立交出口连接线(在建)、县道X648 线以及乡道Y272 线衔接,终点桩号K5+595.510。本项目为一级公路,设计车速采用80km/h,连接线路基宽度为60.0 米,为双向八车道,主线路基宽度为36.0 米,为双向六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路线全长为6.476 公里,共设置桥梁5 座,通道涵洞共20道,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70万元。(以上为暂定工程概况,实际施工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信宜市环东大道(东镇旺同至丁堡)工程施工监理共分为1个合同段,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机电工程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项目后评价,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施工监理设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3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自施工准备期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预计为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预计为24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缺陷责任期: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指示承包人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监理人员、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企业状况:①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②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茂名市交通运输局、信宜市交通运输局通报批评而且被取消相应的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所监理的项目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处罚且在有效期内(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认定时间以认定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④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⑤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了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未被评为D级的企业;如果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无信用等级评价的,则在全国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最新一期)中未被评为D级的企业。

⑥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廉洁准入条件: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备选(如有)、试验室主任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3年)没有行贿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单位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2017 1214日,潜在投标人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即可直接参与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见公告后请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网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收取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8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电话:0668-8862166)。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茂名市人民政府网、广东建设上发布。

7.其他说明事项

投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应当最迟于开标前一天书面函告招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没有按时递交投标文件且没有按时书面函告招标人的,视为不遵守投标规则的不诚信行为。如投标人出现不遵守投标规则的不诚信行为,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过激行为,或投标人在开标会现场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招标人将上述不良行为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宜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信宜市新尚路19号2楼

电 话:0668-8863339

联 系 人:颜生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茂名分公司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333号大院2号第二层1号房

电 话:0668-2293789、13927556508

传 真:0668-2293789

联 系 人:李工

2017年1214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环东施工监理.doc
发布人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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