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管线迁改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名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管线迁改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第二次)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估价:约为323.608988万元 。
合同期:自施工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且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为止,其中施工监理期为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约30个月(不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24个月。部份路段需配合地铁建设、部分路段涉及临迁和永迁施工阶段内容及其他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可能工期有变化,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工期的权利。
工程概况: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大致为南北走向,起自佛山科技学院,终点为顺德学院站,途径顺德区、禅城区及南海区,路线全长约66.5km,共设36座车站,其中高架车站3座,地下车站33座。其中顺德段长约34.5公里,共设置车站18座,分别为东平站(广佛线换乘)、大墩站、水口站、美旗站、北滘站、高村站、北滘新城站(7号线换乘)、三洪奇站(高架)、伦教站(高架)、荔村站、顺德医院站、新松站、大良站、东乐路站(11号线换乘)、驹荣北路站、创意园站(13号线换乘)、逢沙站、顺德学院站。停车场2处,分别为逢沙停车场、北滘停车场,主变电所2处,分别为水口主变、大良主变。本次招标顺德段通信管线迁改长度约45629.29m。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管钱迁改工程施工标可能分多个标段按照实际情况开展施工,不一定能连续施工,整个工程涉及工期长,投标人须综合考虑。本工程沿途线缆涉及用户数量大,通信管线类型包含本地光缆重点线路、长途光缆干线、国防光缆和大型干线光缆等,迁改类型包含永迁和临迁两种,预估通信迁改工程设计概算约为2.21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为1.68亿元。
招标范围:对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管线迁改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工程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收集管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协调全过程等监理工作。包括其它与上述项目密切相关之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质量、工期、投资、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控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满并竣工结算完毕止。
以下迁改工程内容为初步调查结果,最终以实际工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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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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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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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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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文华路小桥(东平站至湾华站区间)一期临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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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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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文华路小桥(东平站至湾华站区间)二期临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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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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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美旗站至北滘站区间站前加固段临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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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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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美旗站至北滘站区间站前加固段永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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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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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荔村站临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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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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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荔村站永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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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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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大良站临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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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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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东乐路站一期临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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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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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东乐路站二期临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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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东乐路站永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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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驹荣北路站临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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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三洪奇站至北滘新城站区间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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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三洪奇站至北滘新城站区间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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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三洪奇站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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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三洪奇站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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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伦教站至三洪奇站区间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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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伦教站至三洪奇站区间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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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伦教站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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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伦教站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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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荔村站至伦教站区间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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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荔村站至伦教站区间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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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大墩站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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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大墩站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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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高村站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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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高村站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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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顺德医院站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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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顺德医院站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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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新松站至顺德医院站区间(甲子桥)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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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新松站至顺德医院站区间(甲子桥)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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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新松站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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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新松站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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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文华路小桥(东平站至湾华站区间)永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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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大良站永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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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驹荣北路站永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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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创意园站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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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创意园站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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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逢沙站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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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逢沙站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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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顺德学院站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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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顺德学院站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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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通信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3.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省外通信工程参建单位入粤同时须提供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证明(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
3.4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相应资质类别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没有被锁定(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
3.5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
3.6企业类似监理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监理合同金额达到50万元或以上的含通信线路新建或改造或迁改工程监理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出业绩指标(合同规模、工程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的内容,还应附上由发包人或质量监督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审查以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
3.7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3.7.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通信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7.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查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否有其它在监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平台:“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等平台。
3.7.3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7.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定标前,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定标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第四点其他中加以说明或承诺)
3.8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9其他要求
3.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同时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执行顺府办发〔2016〕94号文。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招标人现场登记审查投标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担保、业绩等,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进行核对(省外通信工程参建单位入粤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证明、业绩、社保证明除外),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资料不相符,招标人对该相关资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www.fsggzy.cn)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交易指南栏目,咨询电话:0757-22836750。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查看公告附件资料”(在“报名的工程”栏目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3 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5.4招标文件经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5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需先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0000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的验证)。
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或与佛山市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一致,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请各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审查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审查依据(省外通信工程参建单位入粤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证明、业绩、社保证明除外),投标人未录入数据库的信息或已录入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10.5 收到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的计取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约定),此费用不单列且应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若中标人拒绝支付,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
10.6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容奇大道中68号
联 系 人:施先生、邓先生
电话:0757-29893779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工、秦工 电 话:020-83541707
邮 箱:dengxwgz@foxmail.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楼1511室
邮 编:51006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334
附件: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图纸、顺府办发[2016]94号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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