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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津(涉县·天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装备制造孵化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冀·津(涉县·天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装备制造孵化项目已由涉县发展改革局以涉发改备字[2017]第0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鑫宝冶金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冀·津(涉县·天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装备制造孵化项目已由涉县发展改革局以涉发改备字[2017]第0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鑫宝冶金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新建现代化门式钢架生产车间3座,其中:16240平方米1座、2700平方米2座。占地面积115.78亩,建筑面积21640平方米。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结束之日止。
质量标准:合格
2.2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冀·津(涉县·天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
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上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监理。
2.4招标预算:17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4需要办理检查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2日8:30-17:00时(节假日除外),到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中介服务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替代前三项);资质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检查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留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9日9: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鑫宝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涉县龙山大街509号行政服务中心南四楼
联系人:许东
电 话:0310-389782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官邸底商9-115号
联系人:蔡丽杰
电话:13393015661
传真:0311-85850295
电子邮件:dhzb0088@126.com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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