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名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综合楼项目

发布日期:2017-12-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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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茂名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综合楼项目 批复文号茂发改社【2016】1033号批复单位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茂名市博雅中学 项目所在地区 茂名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茂名市第十五中学南校
| 项目名称 |
茂名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综合楼项目 |
| 批复文号 |
茂发改社【2016】1033号 |
| 批复单位 |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人 |
茂名市博雅中学 |
| 项目所在地区 |
茂名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公告内容 |
茂名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综合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茂名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综合楼项目已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茂发改社【2016】1033号文核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茂名市博雅中学,建设资金来源是由市级地方教育附加费安排解决,并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2.1 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址为茂名市站前五路一巷茂名市博雅中学南校区校园内。该项目拟建设1栋6层高的综合楼,总建筑面积5588平方米。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定为 1 个施工合同,计划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8月25日。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未在茂名地区办理建筑行业企业入茂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日内到茂名市相应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方网站的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当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于2017 年12月19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网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100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月 10 日9 时 _00_分,地点: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茂名市油城十路金源盛世 1、2 号楼第三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投标注意事项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进行网上提问(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上“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到场。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茂名市博雅中学 地 址:茂名市光华南路文光一街17号大院联 系 人:陈老师 电话:13542347562招标代理:广东大同建工顾问有限公司地 址:茂名市官山三路北一巷18号首层联 系 人:陈生 电话:0668-2839789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668-22940232017 年12 月 19 日 |
| 发布人 |
广东大同建工顾问有限公司 |
| 发布日期 |
2017-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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