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睦洲圩镇大桥街市政道路工程-村庄连接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7〕2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会区睦洲镇,道路起点接洞溪村现状小路,终点接S272省道(长安街)北侧现状道路,路线总长740.035米,规划路基宽度为12米,本次建设先实施西半幅路6米宽路,设计车速15km/h。 项目估算总投资:552.31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449.4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24.58万元,勘察费6.18万元、设计费18.71万元。 2.2招标范围: (1)勘察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岩土勘察。 (2)设计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跟踪服务、配合规划报批和施工报建,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和道路排水工程。 (3)施工范围:根据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1)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 ①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须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设计方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勘察方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 4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http://zyjy.jiangmen.gov.cn/。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4日17时30分,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4.2投标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3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jiangmen.gov.cn/。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702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要求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 9日。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8年1月4日前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 9日。 踏勘现场时间:/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17时00分。 投标人近/年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作出行政处罚。 投标人近/个月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严重失约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其他要求:(如有)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jiangmen.gov.cn/”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 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余小姐 联系电话:0750-6783820 2017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