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大厦基坑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105-85-03-008022批准,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对粤传媒大厦基坑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粤传媒大厦基坑监测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联系电话:020-8116358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李杨 联系电话:020-3623426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9885682
三、项目概况:粤传媒大厦基坑西侧为鹏润地产项目、东侧为康美药业项目、北侧为环球市场项目、南侧为粤科大厦项目。基坑周边长度约value="270"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270m,基坑占地面积约4432㎡,基坑最大开挖深度超过value="23.8"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23.8m。基坑支护主要为地下连续墙及内支撑形式,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设防。
四、资金来源:自筹。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琶洲A区AH040246地块。
六、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招标范围:粤传媒大厦基坑监测服务。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粤传媒大厦项目的基坑监测。包括但不限于:①竖向位移监测、②水平位移监测、③支护结构内力监测、④地下水位监测、⑤支护结构实体检测。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727993元。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有独立法人地位,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招标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日期(含本日):nth="12" year="2017" w:st="on">2017年12月29日。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含本日):nth="1" year="2018" w:st="on">2018年1月5日。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售出第一本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gzggzy.cn)(一式二份);
(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原件核对)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报名的)原件(一式二份)。
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具凭证。
九、报名及购买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首层报名窗口))。
十、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谭毅刚
异议受理电话: 020-81163586 、13560033342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1113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