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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100兆瓦地面集中式扶贫光伏电站合作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青海金亚公招(服务)2017-101号1.招标条件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7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容量指标通知(青发改能源(2017)750号)中明确,由省扶贫开发局统一组织实施10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根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海金亚公招(服务)2017-101

1.招标条件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7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容量指标通知(青发改能源(2017)750号)中明确,由省扶贫开发局统一组织实施10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根据省扶贫开发局安排,由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标遴选社会资本方成立项目公司,共同开发建设青海省100兆瓦地面集中式扶贫光伏电站。招标人为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金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海省100兆瓦地面集中式扶贫光伏电站合作社会资本方。

   2.2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

   2.3项目资金:20%资本金,80%银行贷款。

   2.4 招标范围:公开招标遴选社会投资资本方。

   2.5项目公司占股比例: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社会资本按照4060比例出资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建设投资主体,资本金的来源为财政资金以及社会资本(投标人)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资格未被取消;

3.2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或投标人控股母公司实缴资本不得低于60亿元人民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招标人对项目电站建设要求:

 

4.1项目电站配套建升压站一座,电压等级为110kV;

4.2项目电站系统效率须不低于83%

4.3项目选择晶硅组件,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17%;

4.4项目电站为智能型电站,在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办公区配套建设一套远程智能运维监控系统。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你单位于 20171229 201814,(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00 12:00 ,下午14:00 17:00在(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万达华府4号公寓楼10楼)。

5.2购买招标文件携带材料:

  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实缴资本为控股母公司须提供母公司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12293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人: 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

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 0971-8589194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金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万达华府4号公寓楼10

人:穆先生  

联系电话:0971-4716070

 

 

  期:2017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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