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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穗发改【2017】507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现对河滨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河滨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樊工 联系电话:020-3793927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20-8667356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2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河滨路
四、工程投资额:项目总投资71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74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及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是对对河滨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进行招标。项目道路全长2632米,道路红线宽度15~35米,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为30千米/小时。监理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路基路面工程,人行道拓宽及升级改造,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监控、电子警-察系统完善,公交系统改造,排水管道综合整治,景观改造提升,增加电力管沟及对现状路侧停车场的整治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3、监理范围: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前期阶段(施工图的复核、预算审查、工程量清单的审查)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协助委托人办理与政府相关手续、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工程进度计划、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4、招标控制价:138.34万元。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最终结算价以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12 月29日至2018年 1月5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12月29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 1月 5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4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的界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结果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报名需要递交的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电话:020-37939278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1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2月29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河滨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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