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营业执照》副本、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5.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4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5拟派本工程测量员的《测量员证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6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7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必须由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原件填写)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5.9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测量员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保满三个月以上(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自备,以便核验,未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10投标企业须具备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位一体认证证书复印件。 5.11企业需提供近三年270万元单项以上已完工类似工程(市政工程)业绩(须提供网上查询,如果发现虚假行为,拒绝报名。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资料同时提交)。 5.12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13投标人报名前须出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人员档案查询记录情况。 注明:(1)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及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资料不齐的;②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④没有按规定签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