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tkt2018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之新建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已由2016年4月15日,铁路总公司鉴定中心《新建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镇至塔城段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初稿)、2016年8月3日,铁路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报送新建铁路克拉玛依至塔城线铁厂沟至塔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6]614 号)、2016年8月29 日,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铁路克塔线铁厂沟至塔城段可行性研究评估意见》。2016 年 9 月 27 日,《发展与改革委关于新建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977 号)、2016年9月30日,铁路总公司鉴定中心《新建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初步设计审查意见》(铁总鉴函(2016)825 号)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铁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铁路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次设备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克塔铁路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克塔铁路GZB-4标,新建克塔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疆地区克拉玛依市和塔城地区,铁厂沟至塔城段位于塔城地区托里县(铁厂沟镇)、额敏县及塔城市境内。本线自在建的克拉玛依至铁厂沟镇段铁路 DK100+000 引出,向西北沿木胡尔塔依河经白杨河煤田、铁喇矿区至托里县铁厂沟镇,再翻越两棵树垭口经玛依塔斯至额敏县,然后向西北至塔城市,线路全长 172.397km。新建房屋总面积暂按 53588平方米(含货物仓库10650㎡)开展下阶段工作。其中生产房屋44213平方米,生活房屋 9375 平方米。铁厂沟生产房间9792㎡、生产附属房屋2950㎡,霍吉尔特站生产房屋2393㎡、生产附属房屋505平方米,额敏站生产房屋11337㎡、生产附属房屋2310㎡,塔城站生产房屋19641㎡、生产附属房屋3670㎡。客货运风雨棚面积9200㎡。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施工站房具体位置如下:铁厂沟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托里县铁厂沟镇附近5km以内),霍吉尔特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霍吉尔特蒙古族乡恰布齐),额敏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清泉村),塔城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下三工村),塔城站、额敏站为本标段重点工程。本标段建设工期2.5年,竣工日期:2019年8月29日。
2.2招标内容:设备名称、标段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物资如属于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是CRCC认证产品,须提供铁路认证机构颁发的CRCC产品认证证书。
3.1.3投标人应提供2015至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4申请人须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参加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用户证明。
3.1.5履约信用: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1.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2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款汇入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二分公司,并将:
①汇款凭证扫描件(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汇款凭证备注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简称或招标编号”,汇款账户见公告7.2项);②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③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扫描件;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章原件扫描件;⑤投标人法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⑦经销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按照本公告附表2格式要求正确填写的投标报名表(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件缺一不可)。上述资料打包发送至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二分公司电子邮箱xjzhongzi@126.com。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投标报名表所填写的电子邮箱。
4.2招标文件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二分公司出售,有意参加投标者也可持4.1项要求的资料至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二分公司进行现金购买,售价4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8月6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6日11时00分,递交地点为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二分公司开标室。
5.2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6日11时00分,开标地点为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二分公司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
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疆塔城地区
7.2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67号3楼301室、302室
联系人:李玉芬,电 话: 0991—4603819、17799138699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吴燕芳
账 号:6214 8599 1278 5969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东路支行(开户行行号:308881029139)。
款项用途处务必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简称或招标编号”等信息。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附表1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自购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包件划分一览表
包件号:ztkt2018001
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
完工期:2018年4月30日,交货状态及条件:交钥匙式
说 明:1、招标项目清单请登录“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anbidding.com.cn)”查询,或致电招标代理机构;
2、本次招标项目所有设备为整体一个包件,不接受拆分投标报名。
附表2
投 标 报 名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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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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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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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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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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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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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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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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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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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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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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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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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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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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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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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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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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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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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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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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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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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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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带*项目必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