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发电厂一期(2×1050MW)工程厂区集中制冷加热站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永州发电厂一期(2×1050MW)工程厂区集中制冷加热站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满足附表1规定的设备业绩及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1,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 |
买方 |
1 |
厂区集中制冷加热站设备 |
2台蒸汽双效型溴化锂冷水机组和1台螺杆式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 |
具有溴化锂制冷加热站集成销售、设计、制造应用于单台设备制冷量不低于1400KW的合同业绩不少于4台,并具有2台1年以上运行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合同业绩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内容应包括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签字页等。运行业绩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用户证明(盖章)为准。 |
1000 |
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