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上游四川巴塘县城综合营地2#楼(职工公寓楼)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01 |
CHDTDZ086/16-SG-0201 |
巴塘县城综合营地2#楼(职工公寓楼)工程施工 |
(1)房建工程:招标范围为2#楼(职工公寓楼)工程。2#楼(职工公寓楼)工程建筑面积为4194.47㎡。建筑层数为5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2)室外总平工程:内部场地平整、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照明工程、消防、电力、电信及广播电视线路及布线工程、绿化工程。室外总面积3847.57㎡。(未含建筑占地面积)。 (3)营地水泵房土建、管线工程。 (4)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的修建、运行维护与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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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
四、工程概况
巴塘县城建设综合营地是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巴塘电站建设期业主工作人员和设代、监理人员办公和生活场所,生产期作为相应电厂及工程公司人员办公和生活场所,同时作为建设和生产期流域接待和前方培训中心。一期工程已全部修建完成,主要含办公楼(含会议室、档案室)、公寓楼、食堂和辅助用房等设施。
本次招标是2#楼(职工公寓楼)工程。拉哇水电站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四川境内)“三通一平”工程有关事项的函》(川发改能源函〔2015〕369号)、《关于拉哇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藏发改能源〔2016〕267号)同意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项目开展电站“三通一平”工程前期工作。
1、建设地点: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城内。
2、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约为16453.75㎡,分两期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2#楼(职工公寓楼)工程。2#楼(职工公寓楼)工程建筑面积为4194.47㎡,室外总面积3847.57㎡。(未含建筑占地面积)。
3、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27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30日
计划节点要求如下:
2018年3月完成场地平整
2018年7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2018年9月完成内外装修
2018年10月完成室外管线及绿化工程
2018年11月底竣工。
4、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范验收合格。
重要提示:本标段工程施工区地处高原,海拔为2540米,冬季时间长、气温低,雨季集中在6月~9月,自然条件艰苦;施工区位于藏族核心聚居区,全民信教,民风民俗特殊,社会环境复杂。施工区域地处偏远,电力、交通、通讯和医疗等基础设施落后,物资相对匮乏,承包人应自行进一步考察施工物资的供应来源。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充分预见可能存在的施工干扰,并负责协调处理好地方关系。
五、资金来源: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自筹。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一)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工程业绩:2012年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5年(60个月)及以上的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施工经历;拟派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相关专业或相关工作经历,并有5年(60个月)及以上的担任项目总工、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的施工经历;项目组织机构中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副经理,必须持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批准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缴纳近三年社保的有效证明。
5、信誉要求:近3年(2014年~2016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单位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本次招标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已被列入华电集团公司禁止投标名单的单位或被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1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②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③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30日17:00。
3、购标时间: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3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