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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大龙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监一、项目名称:贵州华电大龙有限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监理。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大龙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监 


一、项目名称:贵州华电大龙有限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监理。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六、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招标内容

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监理

1000

详见技术规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7.1投标申请人法律地位的要求:

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7.2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3投标申请人或投标货物的国家强制性认证和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7.4投标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商业信誉满足下列条件:

 7.4.1银行信用状况无不良记录。

7.4.2未列入各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也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5投标人不得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形的法律诉讼纠纷:

 7.5.1投标申请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5.2投标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与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电贵州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不存在诉讼、法律纠纷、缔约纠纷等问题。

7.6投标申请人唯一性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资格预审时按一家投标人认定,资格后审时视为串通投标,全部否决。

7.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7.7.2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7.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

7.7.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7.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或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月30日16:00.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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