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外排浓盐水深度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1.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外排浓盐水深度处理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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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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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00921 |
杀菌消毒装置(国产)-通用 |
2 |
套 |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环保设备及生物技术的开发或环保设备及水处理生物制品或新型环保水处理剂的生产;
3)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内(2015-2017)至少1套浓盐水深度处理成套设备的供货业绩且能够稳定运行半年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业主证明文件。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请潜在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全部资料。
4.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1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