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现对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建设工程建筑节能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检测机构承担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建设工程建筑节能检测项目。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建设工程建筑节能检测项目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白沙园区;
2.3 项目规模: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包括两个地块,其中:宗地一(BS01-03-03):位于天府路以东、同福路以北、康庄路以西、同心路以南;宗地二(BS01-07-02):位于郑信路以东、同舟路以北、天府路以西、同福路以南。具体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围护结构系统节能性能(包括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热工缺陷,通过测试代表性建筑的代表性房间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计算该工程的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低压配电系统与照明系统,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系统节能性能测评。具体检测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 工 期:根据招标人要求,按实际工程进度完成测评工作。
2.6 检测标准:检测标准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提交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资格,以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相应专业检测资格上岗证明。
3.3业绩要求:自2014年10月01日以来独立承接并完成过40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类似测评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须加盖双方骑缝章,合同中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3.4其他要求:①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自2017年1月1日-2017年9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②投标人还需办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报名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现对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建设工程建筑节能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检测机构承担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建设工程建筑节能检测项目。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建设工程建筑节能检测项目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白沙园区;
2.3 项目规模: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包括两个地块,其中:宗地一(BS01-03-03):位于天府路以东、同福路以北、康庄路以西、同心路以南;宗地二(BS01-07-02):位于郑信路以东、同舟路以北、天府路以西、同福路以南。具体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围护结构系统节能性能(包括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热工缺陷,通过测试代表性建筑的代表性房间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计算该工程的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低压配电系统与照明系统,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系统节能性能测评。具体检测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 工 期:根据招标人要求,按实际工程进度完成测评工作。
2.6 检测标准:检测标准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提交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资格,以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相应专业检测资格上岗证明。
3.3业绩要求:自2014年10月01日以来独立承接并完成过40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类似测评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须加盖双方骑缝章,合同中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3.4其他要求:①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自2017年1月1日-2017年9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②投标人还需办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报名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