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礼麻泥坝风电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崇礼麻泥坝风电场工程已经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见张发改能源核字[2016]9号)批复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崇礼麻泥坝风电场工程位于张家口市崇礼区西北部麻泥坝一带的山区,距离崇礼城区约30km,地理坐标为东经115°00′~115°12′,北纬41°06′~41°16′,海拔1621m~1760m,场区内山势陡峻,沟谷纵横,属典型的山脊型风电场。崇礼麻泥坝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200MW,本期为一期工程,建设容量为49.5MW,配套建设220kV场内升压站一座,本期新建220kV场内线路接入东侧已建成的秋林220kV变电站。
2.1 建设地点和规模: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崇礼区
建设规模:项目装机容量为49.5兆瓦
2.2合同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依据“小业主、大监理”和“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原则对崇礼麻泥坝风电场工程(含风电场部分、升压站部分、220kV场内线路部分)的土建施工、安装和调试等开展监理工作。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3计划建设工期: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7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工期18个月(停工期去除)。
监理服务期:从项目开工到项目竣工验收后14天内,缺陷责任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设涉及诉讼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业整顿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4 自2014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至少有三个49.5MW或以上规模风电场建设工程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中需体现合同签订日期及监理范围)。
3.5 投标人应熟悉工程监理的规划许可报批和开工证等程序。
3.6 总监资格: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从事专业工作年限8年以上,监理工作年限5年以上。
3.7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