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崇明局房配套空调建设工程水泵
1.2招标内容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交货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60日内具备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能力(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确认的时间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7.58万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水泵 个 3.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若为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须同时满足1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如企业注册资金为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转换成人民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2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以来同类产品在同类项目的案例及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2.3遵守国家法律,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无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等情况。
2.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转、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30日18时00分至2017年11月06日19时00分。
1.1项目概况:崇明局房配套空调建设工程水泵
1.2招标内容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交货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60日内具备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能力(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确认的时间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7.58万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水泵 个 3.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若为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须同时满足1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如企业注册资金为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转换成人民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2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以来同类产品在同类项目的案例及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2.3遵守国家法律,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无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等情况。
2.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转、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30日18时00分至2017年11月06日1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