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老挝南欧江七级水电站进水阀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南欧江是湄公河左岸老挝境内最大支流,发源于中国云南省江城县与老挝丰沙里省接壤的边境山脉一带,河流流向开始自北向南,约50km转向东,在B.Ouang又折向南至Muang Khua,此处有右岸支流Nam Phak河汇入,在孟威河段设立有孟威(Muong Ngoy)水文站,河流最后在B.Pak-ou汇入湄公河。
南欧江七级水电站是老挝南欧江干流梯级开发方案的第七个梯级电站(自下而上)。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旅游、库区航运等综合利用效率,带动本地区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电站总装机容量210MW,机组台数为2台,正常蓄水位635m,对应库容16.94×108m3,死水位590m,相应库容4.49×108m3,调节库容12.45×108m3,具有多年调节性能。
南欧江七级电站首台机计划发电时间为2020年08月底,2台机同时投产发电。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欧江第七级水电站2台套进水阀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规定进水阀设备、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以下统称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及组装、防腐、试验、配套、检验、保险、包装、运输至买方昆明指定仓库以及现场开箱交接、安装指导、验收、培训等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中。
3、采购数量:
进水阀及其附属设备
5、交货地点:昆明指定仓库
6、质量要求:满足工程需要,保证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生产资格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人不接受联合(营)体投标,对控股、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有关联的独立法人,只允许一个独立法人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供货与本工程类似的水轮机进水阀及液压站并投入运行的成功经验,并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和说明资料。并附有有关试验设备、制造加工能力及工艺水平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和证明,以及有关专业人员的说明。投标人还需提供该设备或装置的有关运行状况的证明资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获得用户好评。
4、投标人设计制造过公称直径不小于DN4500mm、设计压力不低于PN1.5MPa的水电站进水蝶阀,且投运项目不少于2个,稳定运行时间不低于1年。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含银行存款)来承担合同项目的制造和交货。投标人应提交经审计的最近三年内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相应合同项目管理、设计、工艺、制造、试验、质量和安全控制的人员,以及具有在工地针对安装、调试和验收的技术服务人员。
7、具有完成本合同项目的制造组装场地、加工设备、起吊设备、检验和试验设备、防腐设备及运输设备。
8、具有不低于GB/T19001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认证)。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实施并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9、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到投标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10、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于2017年10月30日发布,凡满足公告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投标者,须于2017年11月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老挝南欧江七级水电站进水阀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南欧江是湄公河左岸老挝境内最大支流,发源于中国云南省江城县与老挝丰沙里省接壤的边境山脉一带,河流流向开始自北向南,约50km转向东,在B.Ouang又折向南至Muang Khua,此处有右岸支流Nam Phak河汇入,在孟威河段设立有孟威(Muong Ngoy)水文站,河流最后在B.Pak-ou汇入湄公河。
南欧江七级水电站是老挝南欧江干流梯级开发方案的第七个梯级电站(自下而上)。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旅游、库区航运等综合利用效率,带动本地区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电站总装机容量210MW,机组台数为2台,正常蓄水位635m,对应库容16.94×108m3,死水位590m,相应库容4.49×108m3,调节库容12.45×108m3,具有多年调节性能。
南欧江七级电站首台机计划发电时间为2020年08月底,2台机同时投产发电。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欧江第七级水电站2台套进水阀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规定进水阀设备、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以下统称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及组装、防腐、试验、配套、检验、保险、包装、运输至买方昆明指定仓库以及现场开箱交接、安装指导、验收、培训等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中。
3、采购数量:
进水阀及其附属设备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数量 |
|
1 |
进水阀及其附属设备 |
DN4600,PN1.8MPa |
2台套 |
4、交货时间:
交货批次和交货进度
|
序号 |
货 物 名 称 |
数 量 |
交货时间 |
|
1 |
进水阀系统及液压站 |
2台套 |
2019年09月30日前 |
|
2 |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全部附属设备 |
随主设备到货 |
6、质量要求:满足工程需要,保证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生产资格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人不接受联合(营)体投标,对控股、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有关联的独立法人,只允许一个独立法人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供货与本工程类似的水轮机进水阀及液压站并投入运行的成功经验,并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和说明资料。并附有有关试验设备、制造加工能力及工艺水平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和证明,以及有关专业人员的说明。投标人还需提供该设备或装置的有关运行状况的证明资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获得用户好评。
4、投标人设计制造过公称直径不小于DN4500mm、设计压力不低于PN1.5MPa的水电站进水蝶阀,且投运项目不少于2个,稳定运行时间不低于1年。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含银行存款)来承担合同项目的制造和交货。投标人应提交经审计的最近三年内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相应合同项目管理、设计、工艺、制造、试验、质量和安全控制的人员,以及具有在工地针对安装、调试和验收的技术服务人员。
7、具有完成本合同项目的制造组装场地、加工设备、起吊设备、检验和试验设备、防腐设备及运输设备。
8、具有不低于GB/T19001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认证)。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实施并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9、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到投标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10、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于2017年10月30日发布,凡满足公告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投标者,须于2017年11月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