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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桥湾第四风电场海装风机耐高压能力技改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桥湾第四风电场海装风机耐高压能力技改项目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1.
  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桥湾第四风电场海装风机耐高压能力技改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桥湾第四风电场(201.5MW)位于酒泉市瓜州县桥湾镇,安装101台华锐SL1500/77型1.5MW风电机组和25台海装H93-2.0型2MW风电机组。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桥湾第四风电场25台海装风机耐高压能力技改项目进行采购。
1.2. 招标范围
25台海装风电机组的耐高压能力技改;技改涉及风电机组控制系统硬件方面的技改和软件方面的优化升级及升级后现场调试等相关技术服务;技改后的机组抽取一台现场进行耐高压能力测试。
1.3.工期
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地位,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并应具备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3倍合同总额以上的赔偿能力。
2.2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所投产品相符。
2.3投标人具有风电机组主控系统的开发或优化技改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2.4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中涉网特性参数及曲线须与技术规范书要求相一致,主控系统、变流器系统、功率协调控制系统控制策略及响应速度等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5投标人具有本项目风机厂家出具的主控程序升级及参数修改的授权书。
2.6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2.7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2.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制造和供货。
2.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0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7日17:00止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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