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江西中烟广丰卷烟厂干粉灭火系统(维修维护)项目(招标编号:JXTCSR201714019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江西中烟广丰卷烟厂干粉灭火系统(维修维护)项目
1.2、建设地点: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下溪仓库内
1.3、招标控制价:8.2万元
1.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招标范围:超音速干粉灭火装置、紧急启停按钮等一批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企业;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市场信誉。
2.2、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就本项目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投标人为非超音速干粉灭火装置生产厂家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次投标的授权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分包。
3、招标报名:
3.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每天8:30~11:30,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江西中烟广丰卷烟厂干粉灭火系统(维修维护)项目
1.2、建设地点: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下溪仓库内
1.3、招标控制价:8.2万元
1.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招标范围:超音速干粉灭火装置、紧急启停按钮等一批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企业;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市场信誉。
2.2、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就本项目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投标人为非超音速干粉灭火装置生产厂家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次投标的授权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分包。
3、招标报名:
3.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每天8:30~11:30,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