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湖九年制学校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南海路东侧,大禹路南侧,淮宝路北侧(具体定位见红线图)
2.2 项目规模:洪泽区东城建设九年制学校,其中小学6轨,36个班,学位数约1620个;初中8轨,24个班,学位数约1200个。教职工约215名。地上建筑面积约40000㎡,地下面积2500~3000㎡,建有教学楼、综合楼、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馆、体育馆(含报告厅)等及其他附属实施(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方案优化工作(含调整估算);优化方案经审查批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20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与施工期同步。
2.4 本次设计招标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0万元,其中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70元/㎡(面积暂定为40000㎡)。本项目设计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合同方式,在合同实施期间,固定综合单价不变。综合单价包括可研报告、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后续设计服务、评审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合同价款将按暂定的房建建筑面积乘以固定综合单价而暂定,执行过程中将按实际施工图计算的建筑面积乘以固定综合单价确定。
2.5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
3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涉及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携带原件至开标现场供评委审验。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5 参与本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6 授权委托人、设计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7 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3.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