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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一中分校建设工程绿色建筑评审咨询单位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2  浏览次数:7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长招(岩)字2016-028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福建省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龙发改审批【2015】44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编号:长招(岩)字2016-02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福建省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龙发改审批【2015】44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福建省龙岩第一中学决定,将龙岩一中分校建设工程绿色建筑评审咨询单位招标通过 公开招标 方式确定绿色建筑咨询中介机构。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龙岩一中分校建设工程绿色建筑评审咨询单位招标;
 
2.2、招标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73896.36m2,总建筑面积约111398平方米,本工程的绿色建筑评审咨询服务费(含提供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约为人民币11万元;
 
2.3、项目范围和内容:通过对项目的调研、计算和分析,采用合理、经济、可操作性强和富有创新的绿色建筑技术,确保本项目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要求,协助设计院完成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提供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等必须项目;
 
2.4、服务期:
 
2.4.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获得绿色建筑审图合格证;
 
2.4.2土壤氡浓度检测实际工期根据项目实际施工进度进行调整。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
 
2.5.1提供的咨询建议应技术合理并具备可操作性,出具的模拟分析应符合绿色建筑评审材料的要求,咨询报告能够指导甲方绿色建筑的实施并符合下列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
 
?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
 
? 《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3-118-2014;
 
2.5.2土壤氡浓度检测符合国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必须具有有效的绿色建筑工程咨询等营业范围的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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