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为2×350MW超临界发电机组,其中汽轮机为东方汽轮机厂生产的CC350/288-24.2/2.3/1.1/566/566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两缸两排汽、双抽凝汽式机组。通流结构介于反动式与冲动式透平之间,级数少,效率高;整锻转子高压通流反向布置,中压通流正向布置,低压通流为对称布置,轴向推力自平衡;采用多层缸结构,通流部分轴向间隙大,径向间隙小,具有较好的热负荷适应性;采用数字式电液调节(DEH)系统,自动化程度高。全部动叶自带围带成圈联接;高压缸压力级叶片为倒T型叶根,中、低压采用“P”型叶根。热力系统采用八级回热抽汽加热—三高四低一除氧的形式,主要有以下系统:主再热蒸汽系统、回热抽汽系统、凝结水系统、除氧给水系统、凝汽器抽气系统、循环水系统、高压抗燃油系统、润滑油系统、旁路系统等。
给水系统配置一台100%BMCR容量的汽动给水泵加一台50% BMCR容量的电动给水泵,其中汽动给水泵为上海电力修造厂生产的HPT300-340-6S型多级泵,配HZB253-640A型前置泵,由青岛捷能汽轮机有限责任公司制造的KE2700R型变转速凝汽式汽轮机驱动。电动给水泵为上海电力修造厂生产的(FT6K40)型多级泵。
锅炉是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超临界直流锅炉。锅炉型号是DG1131/25.4-II2型,为一次再热、平衡通风、单炉膛、尾部双烟道,采用烟气挡板调节再热汽温,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前后墙对冲燃烧的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同步上SCR脱硝装置。空气预热器采用拉出布置方式。锅炉岛为露天布置。设计煤种为贫煤。炉膛宽度为15.1012m、深度13.6788m,尾部竖井前烟道深为5.4864m,尾部竖井后烟道深为7.7724m,水冷壁下集箱标高为7.7m,顶棚管标高为61.5m。
锅炉采用前后墙对冲燃烧方式,共布置5层燃烧器(前3后2),每层布置4只,共20只HT-NR3型低NOX轴向旋流燃烧器,前墙A层4只燃烧器带等离子点火装置。
两台机组均采用发变组单元接线,#1机组、#2机组以220kV接入系统,发电机出口不设断路器,发电机与主变压器用离相封闭母线相连接,主变压器高压侧采用架空导线与配电装置相连。每台机组包括一台430MVA/220kV主变压器和一台40/25-25 MVA高厂变,高厂变高压侧以离相封闭母线从主封闭母线支接,低压侧用共箱封闭母线与主厂房6kV厂用配电装置相连。启备变从220kV升压站以架空线引接,高压起动/备用变压器额定容量:40/25-25 MVA,低压侧采用共箱封闭母线与主厂房6kV配电装置相连。每台机组各自由本身6kV配电系统接带,6kV厂用变压器采用干式变压器。6kV接带高压电动机及低压配电装置,低压配电装置包括(汽机PC、MCC,锅炉PC、MCC,保安段,公用段,等离子PC、综合水PC、化水PC、厂前区PC、补给水PC、检修PC、照明PC段,循环水MCC及其它各PC、MCC等)。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C级检修,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项目经验,提供2项及以上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否则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投标人应满足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从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购买招标文件;
4.3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3.1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投标人在办理电汇时,必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招标项目名称,并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及时确认。
4.3.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开标期间的短信或电话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800元,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开标时须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汇总表及相关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所递交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影印件进行核查。未递交原件或递交原件不齐全,其投标将被否决。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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