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台WK-12C型电铲大修人工技术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10037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_,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内蒙古呼伦贝尔神华大雁集团公司扎尼河露天矿1#和2#WK-12C电铲大修人工技术服务招标,中标方自行负责检修所需的工器具,招标方提供吊车、叉车、水、电。检修地点在招标方指定地点。
技术服务内容及范围: 本次招标为扎尼河露天矿1#和2#WK-12C电铲大修人工技术服务招标,大修所需的配件、材料等由中标方进行提报,由招标方负责采购提供配件、材料等(电机除外),维修过程中的电焊、探伤、检测等必须的检修工作由中标人派出相应人员负责,招标方负责支付给中标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和人工费用。
交货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大雁镇扎泥河露天矿
工期:两台电铲分开依次检修,单台WK-12C电铲的大修为60个自然天,两台电铲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共计120个自然天
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付90%,预留10%质保金,待质保期过后验收合格给与支付;中标人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向招标方缴纳中标总额的5%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在合同结束后,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无利息返还。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将扣除相应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金额以招标方的《安全管理协议》为准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颁发的12m3及以上级别电铲检修资质证;
(2)营业执照内包含煤矿采掘设备的维修内容,并且要求近三年(2014-2016)承修过3台WK-12C或以上级别电铲的维修业绩;
三、维修能力要求:
(1)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常用工具、专用工具等;
(2)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人员、技术和财务能力;(维修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如有借用他人资质或将资质转借他人的,未来三年内取消投标人在神华大雁集团公司的投标资格。
六、中标人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向招标方缴纳中标总额的5%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在合同结束后,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无利息返还。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将扣除相应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金额以招标方的《安全管理协议》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套/包,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请于北京时间 2017年2月6日8:30至 2017 年2月13日17:00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