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大汉新城配套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6] 91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石门县大汉新城配套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2.2工程概况:该工程属石门大汉新城配套道路续建工程,包括以下四条城市道路,含雨污管网、绿化、亮化等:大汉东路北起洞国路,南止夹山路,全长826米,宽20米;澧水二桥南端两侧匝道,全长796米,宽18米;马家河路段,大汉东路至澧水二桥南端匝道,全长250米;双百路路段,石门大道至大汉东路,全长272米。
2.3工程概算:工程总预算约300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 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共365 天(日历日) ,缺陷责任期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5招标范围: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②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及交通组织的监理
2.6质量等级: 应达到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监理 丙 级 及以上 资质 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5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监理员岗位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
3.6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监工程证明(省外企业监理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并提供网上查询地址);
3.7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和本招标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8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0开标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1本工程取消各种报名环节,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7 年 02 月 06 日至 201 7 年 02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5: 0 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