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贺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监控系统
二、采购项目编号:HZZFCG2017货字3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监控系统设备一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零陆万陆仟壹佰壹拾叁元整(¥2066113.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 2月6日至2017年2月 10日止(工作日),每日8:30-11:30时,15:00-17: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