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规划三路北起河东路,南至泰鸿路,全长590米,道路红线宽20米,两侧绿化带各宽5米。规划东29号线西起华东路,东至和源路,全长590.12米,道路红线宽20米。华东路至规划东4号线段两侧绿化带各宽12米;规划东4号线至和源路段北侧绿化带宽12米,南侧绿化带宽1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管线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
2、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总监。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三等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