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乐市金安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新赵线北延-小宅庄村西)项目已由 新乐市发展改革局以新发改投资【2016】39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招标人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乐市金安路(新赵线北延-小宅村西)
建设规模:金安路雨污排水及便道施工。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3811142.31元
工 期: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3月2 日 9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