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揭阳供电局2017年度营销技改、修理项目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供电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广电市部〔2016〕1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供电局,建设资金为省公司投资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揭阳市
2.2建设规模:项目范围包括:揭阳供电局2017年度营销技改、修理项目的设计服务,具体按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揭阳供电局2017年度最终批复项目为准(本中标结果适用于年中调整增补项目,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发生的设计费进行结算)。
2.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度营销技改、修理项目完成所有工作为止。
2.4招标范围: 按2017年揭阳供电局营销技改、修理项目开展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现场技术服务和竣工图编制、设计配合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竣工线路复测等工作。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 设总(项目负责人)要求:从事电力行业设计相关工作6年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4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加盖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02月17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2月23日16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