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委托,对茂名石化裂解炉低氮燃烧器所需裂解炉低氮燃烧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314-4801-133-B1
2.项目内容:茂名石化裂解炉低氮燃烧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燃烧器\MM-1LJ-LNOX-2.87MW 06Cr19Ni10+Cr25Ni 48.00 包1-裂解炉低氮燃烧器
2 燃烧器\MM-1LJ-LNOX-2.75MW 06Cr19Ni10+Cr25Ni 32.00 包1-裂解炉低氮燃烧器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5月30日、茂石化乙烯仓库或装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接受具有独立设计能力的生产商(制造商)或具有该能力的国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申请,不接受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营业总收入不小于3亿元(依据第三方审计报告)。 4.投标人必须具有7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企业的裂解炉低氮燃烧器成功使用业绩(在不注入蒸汽情况下,排放浓度(烟气转化氧含量 3 vol%,干基) 1. NOx ≤90 mg/Nm3 2. CO ≤65 mg/Nm3)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及用户证明材料,无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材料的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必须满足询价书中试烧测试要求 (制造商无测试炉可委托其它公司试烧)。 6.具备裂解炉CFD模拟测试能力,并且出示裂解炉CFD模拟测试报告至少两份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2月18日8:00时至2017年2月25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