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11、#14、#21磨煤机减速机检修工程招标
1.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11、#14、#21磨煤机减速机检修工程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SDJS-2017-0078
2.工程概况:
#11、#14、#21磨煤机减速机随主机运行近17万小时,减速机处于超寿命运行状态。多台磨煤机减速机出现不同程度的异音、推力盘晃动增大、输入轴漏油等问题。急需进行整体检修,更换内部寿命到期部件,以恢复其整体性能。
招标范围:
1)投标方负责运输返厂对减速机进行常规检修,投标方出具常规检修方案及检修作业指导书;
2)分解减速机所有装配间隙检测备案(包括油系统、齿轮机构、轴、轴承、密封件);配合、结合面做好照相记录;
3)必须更换所有的轴承、密封件及现损伤部件,并对推力瓦、推力瓦垫、推力盘进行研磨修复;轴承及密封件的型号、生产厂家必须与原型号相同。轴承型号见技术规范;
4)减速机各轴、齿轮解体后必须做检验,不合格的通知招标方确认定损并决定是否更换。如双方确认更换,需更换的损坏部件由双方协商后签订更换部件补充协议,但更换部件价格不得高于同行业基准价,材质符合或高于大型减速机通用材质要求;
5)试运、验收、双方确认后将减速机拉回至神头第二发电厂。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计划工期:检修初定时间为2017年5月,减速机返厂后38天,如有其他更换备件,工期不超机组检修工期。实际工期以厂部检修进度控制网络图为准。投标方按照自身技术条件报出设计、安装各阶段可行有效工期,甲方优先考虑合理的最短工期。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500MW及以上同类型机组MPS(或ZGM)磨煤机减速机至少3台检修合同,已证明能满足磨煤机使用周期要求和可靠的。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由甲方出具书面证明。(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投标人须为国外知名品牌减速机代理商授权;
2)或投标人须为国内减速机生产厂家或原厂代理商授权;
3)或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设备维修企业资质证书(通用类一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2月22日至2017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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