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11、14、21磨煤机减速机拆装工程招标
1.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11、14、21磨煤机减速机拆装工程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SDJS-2017-0079
2.工程概况: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11、14、21磨煤机减速机拆装。
招标范围:
1)投标人负责三台磨煤机减速机拆装;
2)投标人负责三台磨煤机磨盘支架及磨盘吊装;
3)投标人负责三台磨煤机减速机拖出至运输地点并装车;
4)检修返厂后投标人负责三台磨煤机减速机卸车并就位、回装;
5)投标人负责测量减速机推力盘水平度、减速机与台板接触面积及配合间隙、减速机台板水平度,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研磨;
6)在拆装过程中,对影响减速机拉出的地面由投标人负责破除和恢复;
7)减速机就位后由投标人负责加注润滑油;
8)磨煤机减速机与电机的联接相关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9)投标人负责提供磨煤机减速机更换详细的检修及验收记录。
10)投标人负责施工的材料消耗及设备工具,其中专用工器具包括8T卷扬机1台、坦克链4台、16T螺旋千斤顶4台、32T螺旋千斤顶5台、100T液压千斤顶4台、50T吊车1辆、25T吊车1辆、拖板车1辆;
11)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卫生。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计划工期:因机组检修工期的不确定性,三台磨煤机减速机不能一次性完成,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根据招标人检修需求进行减速机拆装,投标人需充分考虑。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500MW及以上同类型机组MPS(或ZGM)磨煤机减速机至少2台安装或拆装合同。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由甲方出具书面证明。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2月22日至2017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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