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海水补给水系统流量控制装置修理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CSIEZB170500962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海水补给水系统流量控制装置修理改造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设备应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
(4)投标人近五年内(2012年-2016年)应具有600MW以上火电机组同类型流量控制装置制造或改造的资质业绩(不少于三台套),且质量状况良好,改造后无影响系统长期稳定运行的缺陷;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6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