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2017-03-10
2017-03-10
编号:HNZB2017-03-03032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
1.2工程规模:华能东莞燃机热电项目一期工程是广东省重大项目,是东莞市为加快集中供热步伐、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争创全国节能减排示范城市而规划的一项重要工程。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距东莞市中心、深圳市中心约50公里。项目规划建设4台F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2×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同步安装脱硝设备,配套建设供热管网工程。一期工程总投资36.8亿元(含管网工程),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1.3 招标范围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阶段的职工食堂、办公楼、宿舍楼、运行休息室、厂内值班室、文体中心的后勤综合管理服务;车辆委托管理服务(司乘服务);部分技术工作劳务外包服务(土建、测量、机务、电气、热控、金检等专业);物资仓库的管理工作。
1.4 服务期 :两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申请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机构;
2.1.3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3)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4)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4 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适用于货物类招标)。
2.1.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10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申请人经营范围应具备从事餐饮服务、物业管理、劳务承包等内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2.2申请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业绩(附业绩合同复印件)。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3月10日9:00起至2017年03月24日17:00止,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
1.2工程规模:华能东莞燃机热电项目一期工程是广东省重大项目,是东莞市为加快集中供热步伐、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争创全国节能减排示范城市而规划的一项重要工程。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距东莞市中心、深圳市中心约50公里。项目规划建设4台F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2×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同步安装脱硝设备,配套建设供热管网工程。一期工程总投资36.8亿元(含管网工程),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1.3 招标范围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阶段的职工食堂、办公楼、宿舍楼、运行休息室、厂内值班室、文体中心的后勤综合管理服务;车辆委托管理服务(司乘服务);部分技术工作劳务外包服务(土建、测量、机务、电气、热控、金检等专业);物资仓库的管理工作。
1.4 服务期 :两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申请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机构;
2.1.3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3)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4)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4 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适用于货物类招标)。
2.1.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10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申请人经营范围应具备从事餐饮服务、物业管理、劳务承包等内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2.2申请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业绩(附业绩合同复印件)。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3月10日9:00起至2017年03月24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