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的徐淮路(环城南路至开发区大道)改造工程 已经宿发改投资发[2015]1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徐淮路(环城南路-开发区大道)景观绿化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工程规模: 改造道路长3300米,两侧绿化带各宽3米,项目投资约600万元;
1.3工 期: 60日历天;绿化管养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 ;
1.4质量要求:
1.4.1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的合格标准。
1.4.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养护质量标准: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宿迁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江苏省园林绿化养护定额》一级养护标准。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一)最终结算价款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二)第一次付款:工程施工结束并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的60%(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大于合同价款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超出部分工程价款待审计结束后支付);(三)第二次付款:自初步验收合格之日(以验收意见为合格的验收单签订之日为准)起,满12个月且养护管理及成活率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支付至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的70%(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大于合同价款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其中实际发生总工程量价款的10%作为管养考核金,根据管养考核情况支付);若中间验收过程中有部分苗木未成活的,暂扣该未成活苗木整项价款的2倍工程价款,待审计结束后按实际成活量予以返还并据实核算工程款;(四)第三次付款:自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后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的80%(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大于合同价款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其中实际发生总工程量价款的10%作为管养考核金,根据管养考核情况支付);(五)第四次付款:工程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如管养期满,但工程质量修复问题未解决,则管养期和管养考核同时顺延至工程质量修复问题全部解决,解决期间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徐淮路(环城南路-开发区大道)景观绿化改造工程(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含二年管养期)。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或园艺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 15 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3月21 日下午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