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包含软景(绿化)、硬景、景观水电、管网工程(室外生活给水、消防给水、室外排水部分)、智能化等内容。景观总面积为30000平方米,其中软景(绿化)部分13139平方米,硬景部分(包含硬景铺装、小品两部分)16861平方米。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单位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及《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若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六、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同类工程界定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至少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
3、同类工程的界定:单项合同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17年6月14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