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铁塔第一批小型不间断电源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7-06-16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本次比选的货物清单具体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1 |
小型不间断电源(带简易FSU) |
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
台 |
2 |
直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
台 |
|
3 |
小型不间断电源(不带简易FSU) |
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
台 |
4 |
直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
台 |
|
※机箱最大尺寸(外径):400*400*600(长*宽*高),单位mm 机箱最大重量(含配件):55KG |
说明:
(1)本项目为不带量采购,预估采购金额326万元,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本次合同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2)本次比选的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满足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交货时间:
普通到货期:物资由卖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包装并于收到买方或买方委托单位发出要货订单通知之日起[18]日内完成到货;
紧急到货期:物资由卖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包装并于收到买方或买方委托单位发出要货订单通知之日起[12]日内完成到货;(紧急到货需求不得高于合同总额30%)
(4)交货地点:重庆铁塔所辖区域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订单。
(5)质保期:36个月,从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份额一:60%;份额二:40%。
1.3本项目设有最高综合折扣系数1.000,报价超过最高含税限价的作否决处理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2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原件;
2.3 投标人须对500W不间断电源系统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经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4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5 业绩要求:2014年01月01日至今具备UPS或壁挂电源销售业绩累计200万元,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复印件,业绩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2.6 样品:提供小容量一体化电源(配备直流不间断电源系统及简易FSU)1台(须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7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信誉要求(提供信誉声明函原件):信誉良好,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的。
说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按下列方法之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1 方法一:现场购买。于2017年6月17日至2017年6月22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