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ZQH-ZB-2017232GC
1、招标条件
本2017年一工厂部分道路更新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7年一工厂部分道路更新项目。
2.2项目概况:部分路段年久失修。
2.3招标范围:2017年一工厂部分道路更新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建设地点:一汽一厂区。
2.5计划工期:2017年7月20日开工; 2017年12月15 日工程竣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350万元的单位资金存款证明(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原件)。
3.3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且企业信誉须良好。投标截止时须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信誉情况)。该证明的出具时间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