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藏木水电站建筑物等大门更换工程(以下简称“大门更换”)由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管理,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藏木水电站系雅鲁藏布江干流中游桑日~加查峡谷段规划5级电站的第4级电站,上游衔接街需水电站,下游为加查水电站,电站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加查县城上游17km,雅鲁藏布江中游桑日~加查峡谷段出口处,处于西藏中部电网负荷中心位置。电站距拉萨直线距离140km,距下游右岸藏木村5km,距山南到林芝的306省道7km有简易道路与之相接,交通较方便。藏木水电站开发任务为发电,无航运、漂木、防洪、灌溉等综合利用要求。坝址控制集水面积157668km2,占雅鲁藏布江我国境内全流域面积240480km2的65.6%,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1010m3/s。电站采用左侧河床布置6孔溢流坝,右侧河床布置坝后式地面厂房的坝式开发方式。电站总装机容量510MW,水库正常蓄水位3310.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为0.866亿m3,调节库容0.131亿m3,校核洪水位3310.61m,设计洪水位3310.00m,死水位为3305.00m,电站具有日调节能力。电站引用流量1071.30m3/s,额定水头53.5m,多年平均年发电量25.008亿kW.h,年利用小时数4903h(考虑拉萨河直孔水库、旁多水库调节作用以及羊湖一厂、羊湖二厂(48万kW)抽放水的影响)。
3.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3.1招标范围包括:
主厂房安装间前后门、厂外集水井控制室大门、3314消防水池、交通隧道处、水车室隔音门等大门更换。
3.2 工作内容包括:
(1)大门制作
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应进行现场实勘,依据发包人要求制作大门;制作完成后由承包人负责将大门运输至藏木水电站安装位置。
(2)原有大门的拆除
承包人负责对原有大门进行拆除,负责对拆除大门运输至机电仓库(运距约7km)。
(3)大门的安装调试
承包人负责对大门的安装及调试工作,包含配件、电机、电子锁相关附属设备的安装。
(4)大门的售后质保
承包人负责大门验收完成后开始两年内的质量保证,在质保期内主材及配件五金均在质保范围。
4.服务地点及期限
(1)服务地点: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藏木水电厂所属的藏木水电站。
(2)施工期限:本项目执行期限为合同正式生效至2017年11月30日。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金属门窗销售、安装或生产相关资质。
(3)投标人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4)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6.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6.5.1合格的投标人在2017年6月19日9:00起至2017年6月24日17:00